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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违纪行政处罚管理规定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17-03-09

上海起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管理文件

文件编号:QF/W-XZ-18-2014 受 控 号:

员工违纪行政处罚管理规定(试行)

生效日期:2014年11月26日 页 码: 1/2
1 目的
为了保证公司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,教育员工改变不良习惯,养成按章办事的好作风,共同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2 范围
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3 职责
行政办公室负责员工纪律的考核、记录和处罚。
4 考核内容
4.1不穿工作服(劳保鞋)上班或穿拖鞋上班的。
4.2私自将小孩带进工作场所的。
4.3工作上不服从领导安排,顶撞领导或不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事项的。
4.4在办公场所聚众聊天,吃带瓜壳零食的。
4.5上班时间躺卧,脱鞋的。
4.6上班时间睡觉的。
4.7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或电脑浏览无关信息网站打游戏看电影的,或阅读与工作无关书籍的。
4.8上班时打架斗殴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4.9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,或人员受伤的。
4.10凡被两人以上指证或有证据证实属偷窃行为的。
4.11滥用职权、违反规章制度或涂改、伪造有关证明,达到个人目的的。
4.12下班或作业结束后,未关闭水、电、气、灯、空调等,造成一定损失的。
4.13下班或作业结束后,未将工具、材料、办公用品摆放按定置管理要求的。
4.14违反安全管理规定,发生轻微工伤事故者。
4.15托人或代人打卡,或伪造考勤记录者。
4.16工作懈怠、失时误事,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并达到一定金额的。
4.17在公司内赌博者。
4.18无故连续旷工三日,或全月累计旷工五日。
4.1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。
5 考核
5.1 由行政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,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,每次检查应覆盖公司所有部门。
5.2 发现违反规定的考核上一级主管每次50元。违规3次同样问题的,车间一线员工报生产副总处理,行政人员报总经理处理。 
5.3 行政办公室每次考核应做好相应考核记录。
5.4 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行为未涉及到本规定条款的,考核人员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罚标准。
6 记录
《考核记录表》